许昌市生态环境局长葛分局关于2026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8-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31日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4-***5826 传 真:0374-***9376 通讯地址:长葛市行政大厅环保窗口 邮 编:461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许昌裕玫特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天窗及绝缘子产线技术改扩项目 长环建审[2026]31号 2026.8.31 2 许昌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长环建审[2026]32号 2026.8.31 3 河南烨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块电子器件生产项目 长环建审[2026]33号 2026.8.31 4 长葛市胜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镭射转移烟用接装纸建设项目 长环建审[2026]34号 20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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