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濮东采油厂)何3-30井建设工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濮东采油厂)方3-1井建设工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濮东采油厂)何3-20井建设工程》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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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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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濮东采油厂)何3-30井建设工程 |
河南省长垣市赵堤镇大浪口村 |
河南启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大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放喷燃烧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试油期井场烃类无组织挥发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对施工集中区适时进行洒水作业等;运输车辆尾气:选用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放喷燃烧废气:测试放喷期间,放喷液体含有的少量伴生气,通过分离设备分离后,专用管线引至井场外点火燃烧,由于放喷时间较短,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并将随测试放喷结束而消除;柴油发电机废气:***网,仅在应急状态下采用柴油发电机供电,***网运营稳定,极少出现停电现象。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施工期柴油发电机(只在应急时启用)排气等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2020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废弃钻井液、废射孔液、压裂返排液及生活污水。项目钻井施工产生的废弃钻井液经密闭罐车拉至中原油田东濮老区钻井泥浆资源化利用基地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压滤液再经密闭罐车拉至濮东采油厂胡状污水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油层,不外排;试油期废射孔液、压力返排液等经濮东采油厂胡状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油层,不外排;生活污水:施工现场项目设环保厕所,定期清运用于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钻机、施工车辆等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的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钻井岩屑、废膨润土等包装袋、落地油、废油及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每座井场配备随钻泥浆接收处理装置,分离出的钻井岩屑井场内暂存后,经密闭罐车拉至中原油田东濮老区钻井泥浆资源化利用基地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岩屑用于铺垫井场,或交由有环评许可使用水基钻井废弃泥浆及岩屑处理后的固相的制砖厂、陶粒厂、砌块厂、水泥厂等建材厂拉运后进行资源化利用;废膨润土等包装袋存放于暂存间,施工结束后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生活区生活垃圾由井场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施工期产生的落地油、废油暂存于场地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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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濮东采油厂)方3-1井建设工程 |
河南省长垣市长垣市佘家镇郝家村 |
河南启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大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放喷燃烧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试气期井场烃类无组织挥发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对施工集中区适时进行洒水作业等;运输车辆尾气:选用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放喷燃烧废气:测试放喷期间,通过分离设备分离后,专用管线引至井场外点火燃烧,由于放喷时间较短,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并将随测试放喷结束而消除;柴油发电机废气:***网,仅在应急状态下采用柴油发电机供电,***网运营稳定,极少出现停电现象,因此柴油燃烧废气产生量很少、甚至不产生。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施工期柴油发电机(只在应急时启用)排气等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2020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废弃钻井液、废射孔液及生活污水。本项目钻井施工产生的废弃钻井液经密闭罐车拉至中原油田东濮老区钻井泥浆资源化利用基地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压滤液再经密闭罐车拉至濮东采油厂胡状污水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油层,不外排;试油期废射孔液等经濮东采油厂胡状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油层,不外排;生活污水:施工现场项目设环保厕所,定期清运用于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钻机、施工车辆等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的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钻井岩屑、废膨润土等包装袋、落地油、废油及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每座井场配备随钻泥浆接收处理装置,分离出的钻井岩屑井场内暂存后,经密闭罐车拉至中原油田东濮老区钻井泥浆资源化利用基地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岩屑用于铺垫井场,或交由有环评许可使用水基钻井废弃泥浆及岩屑处理后的固相的制砖厂、陶粒厂、砌块厂、水泥厂等建材厂拉运后进行资源化利用;废膨润土等包装袋存放于暂存间,施工结束后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生活区生活垃圾由井场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施工期产生的落地油、废油暂存于场地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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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濮东采油厂)何3-20井建设工程 |
河南省长垣市赵堤镇李家村 |
河南启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大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放喷燃烧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试油期井场烃类无组织挥发废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施工扬尘: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对施工集中区适时进行洒水作业等;运输车辆尾气:选用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放喷燃烧废气:测试放喷期间,放喷液体含有的少量伴生气,通过分离设备分离后,专用管线引至井场外点火燃烧,由于放喷时间较短,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并将随测试放喷结束而消除;柴油发电机废气:***网,仅在应急状态下采用柴油发电机供电,***网运营稳定,极少出现停电现象,因此柴油燃烧废气产生量很少、甚至不产生。本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施工期柴油发电机(只在应急时启用)排气等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2020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废弃钻井液、废射孔液、压裂返排液及生活污水。项目钻井施工产生的废弃钻井液经密闭罐车拉至中原油田东濮老区钻井泥浆资源化利用基地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压滤液再经密闭罐车拉至濮东采油厂胡状污水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油层,不外排;试油期废射孔液、压力返排液等经濮东采油厂胡状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油层,不外排;生活污水:施工现场项目设环保厕所,定期清运用于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钻机、施工车辆等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的噪声排放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钻井岩屑、废膨润土等包装袋、落地油、废油及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每座井场配备随钻泥浆接收处理装置,分离出的钻井岩屑井场内暂存后,经密闭罐车拉至中原油田东濮老区钻井泥浆资源化利用基地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岩屑用于铺垫井场,或交由有环评许可使用水基钻井废弃泥浆及岩屑处理后的固相的制砖厂、陶粒厂、砌块厂、水泥厂等建材厂拉运后进行资源化利用;废膨润土等包装袋存放于暂存间,施工结束后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生活区生活垃圾由井场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施工期产生的落地油、废油暂存于场地临时危废间,最终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6851。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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