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东新区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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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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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郑州市区学院110千伏变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 |
郑东环表[2026]10号 |
2026-9-24 |
详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371-****9272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路****号;****中心综合受理服务区
附件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东新区分局关于《河南郑州市区学院110千伏变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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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056/8BMd0aABLRKCxEZfITG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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