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东新区分局拟对河南郑州市区学院110千伏变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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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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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郑州市区学院110千伏变电站1号、2号主变增容工程项目 |
河****苑南路东北侧约340m,相济路南侧约10m处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河****苑南路东北侧约340m,相济路南侧约10m处。 本期将原有2×40MVA主变更换为2×63MVA主变,户内布置;本期1#、2#主变无功补偿容量均新增1组5Mvar电容器组,不新增出线,也不新征用地。本期新建30m3事故油池一座,并封堵原有15m3事故油池。 本项目动态总投资25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7.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49%。 |
1建设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1.1废水 本工程为主变增容工程,站内已建有污水处理装置,可对施工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本工程变电站施工废水雨水冲刷开挖土方及裸露场地形成的泥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等用途,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2废气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建设过程中及周边道路的施工扬尘采取了设备覆盖、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1.3固废 本次主变增容工程外弃土主要为建筑垃圾及基坑余土,由施工方就近清运至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认可的合法弃土场进行处置。临时堆土场采取苫盖等措施,弃土采取植被恢复等相应水土保持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运行期影响分析 2.1废水 变电站运行期间站内无工业废水产生,变电站内的废污水主要为变电站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网。 2.2 噪声 本工程声源为主变压器和轴流风机,其中主变压器为室内声源,轴流风机为室外声源。变电站维护人员对其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加强设备维护,保障站内设施及线路的正常运行。 2.3固废 变电站运行期间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其中一般固废为变电站临时运维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危险固废为更换的铅蓄电池以及检修或事故状态下可能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3电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期工程投运后厂界的电场强度在3.85~81.83V/m范围内,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在0.097~0.589μT范围内,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100μT的控制限值。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产生的电场强度在0.80~93.14V/m范围内,磁感应强度监测值在0.019~0.620μT 范围内也能够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100μT的控制限值。 在项目运行期,变电站运行维护人员对变电站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保障变电站的正常运行,确保变电站厂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000V/m、100μT 的标准限值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东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371—67179272 邮箱:zd****@****.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路****号(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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