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核素暂存库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9月22日我局受理了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核素暂存库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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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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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核素暂存库及销售项目 |
****中心项目(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中国中车郑州轨道交通装备基地配套企业产业园) |
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2026年9月22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联系电话:0371-****989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中心(****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窗口)。
附件
- 郑州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核素暂存库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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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056/KknVxqABni4p5U9XCtj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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