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关于拟作出郑州市海旭磨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白刚玉粒度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拟对郑州市海旭磨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白刚玉粒度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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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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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州市海旭磨料有限公司 |
郑州市海旭磨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白刚玉粒度砂建设项目 |
郑州市荥阳市高村乡司马村 |
册融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郑州市海旭磨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租赁闲置厂区进行改扩建,新增占地面积6585.34m2,建设年产15000吨白刚玉粒度砂项目。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外购白刚玉块一破碎一整形一筛分一磁选一成品;外购白刚玉块一破碎一球磨一筛分一磁选一成品。 |
1、废气:①粗破、细破、初筛、料仓输送、缓存环节粉尘、巴马克制砂、对辊破、料仓缓存筛分工序粉尘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球磨、滚筒磨、料仓缓存、筛分工序粉尘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二次加工工序粉尘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颗粒物≤120mg/m3)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颗粒物≤10mg/m3)。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产噪设备全部置于厂房内部,经采用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厂房隔声、风机加装隔声罩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除尘器粉尘、废滤袋及含铁杂质等,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64619019
通讯地址:****中心****楼
- 郑州市海旭磨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白刚玉粒度砂建设项目 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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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056/LaS_GqEBMqitpwL5Xu_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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