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
河南乐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1.5万吨塑料袋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河南乐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1.5万吨塑料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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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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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乐迈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乐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1.5万吨塑料袋项目 |
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百合科技产业园6D栋 |
河南晟达安环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乐迈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完,于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百合科技产业园6D栋建设年生产1.5万吨塑料袋项目,租赁已建厂房,总占地面积为7266m2,主要设备:吹膜机、水墨印刷机、热封制袋机、混料机、螺杆空压机、收卷机等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吹膜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经20m排气筒(DA001)排出;印刷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废气负压收集引至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置经20m排气筒(DA001)排出。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产业园自建化粪池(75m3)处理后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墨桶、废抹布,以上物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催化剂,其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定期外售,废催化剂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 四、噪声防治措施:针对不同噪声类型,经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设消声器及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
通讯地址:****路****号****大厦****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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