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材料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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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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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工程材料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
二七环建表〔2026〕4号 |
2026-9-10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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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二七分局,联系电话:0371-****8655 传真:0371-****4758
通讯地址:****中心
附件
- 二七环建表〔2026〕4号关于工程材料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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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056/rJXwiKABMqitpwL57xW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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