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关于郑州龙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聚乙烯薄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拟对郑州龙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聚乙烯薄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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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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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郑州龙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龙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万吨聚乙烯薄膜项目 |
郑州市中牟县泰和路南、康平路西 |
郑州玖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产1万吨聚乙烯薄膜项目,利用厂区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1800m2。聚乙烯薄膜生产工艺:原料-自动上料-集中供料-加热熔融-吹膜-收卷-成品。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吹膜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含2024年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为冷却塔排污水,属于清洁下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不合格品收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外售;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齿轮油、废油桶在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四、噪声防治措施:企业通过设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并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0371-****6981
通讯地址:****路****号****大厦****楼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窗口
- 郑州龙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聚乙烯薄膜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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