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1546
传 真:022-****1018
通讯地址:****中心****大厦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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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PPG涂料(天津)有限****中心扩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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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PPG涂料(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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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天津经****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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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天津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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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在厂区西南侧****中心通过延长现有实验****中心整体实验量,涉及电泳及前处理、粉末涂料、防火涂料、导热材料和胶黏剂4****中心,主要进行涂料及胶粘剂应用性能实验,为客户提供满足要求的应用方案,预计年新增实验面积56565.6平面米。该项目建成后,****中心整体年电泳及前处理实验面积15480平方米、粉末涂料实验面积20640平方米、防火涂料实验面积18000平方米、导热材料和胶黏剂实验面积18060平方米、UV绝缘涂料实验面积760.5平方米,全厂现有产品产能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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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废气 ①酸洗废气:本****中心酸洗工序产生硫酸雾,经酸洗槽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现有酸雾喷淋处理塔(TA020)处理后经现有排气筒DA049排放。 ②电泳废气:本****中心电泳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电泳槽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现有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1)进行处理后经现有DA050排放。 ③电泳固化废气:本****中心电泳固化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经烘炉自带管道密闭收集后进入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1)进行处理后经现有DA050排放。 ④喷粉废气:****中心喷粉工序产生颗粒物,喷粉在设备自带喷粉间内进行,微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滤筒除尘器(TA022)进行处理后经现有DA051排放。 ⑤喷粉固化废气:本项目喷粉固化废气经带有可关闭门的烘炉微负压收集后经进入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1)进行处理后经DA050排放。 ⑥本项目打胶产生的有机废气,常温固化废气、设备清洗废气均在密闭喷房内进行,废气经密闭喷房微负压收集后进入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1)进行处理后经DA050排放。 ⑦本项目导热材料和胶黏剂高温固化废气经高温固化炉经微负压收集、防火涂料上料、喷涂废气、设备清洗废气均在密闭喷房内进行,微负压收集,防火涂料烘干废气由密闭烘干炉微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进入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3)进行处理后经DA052排放。 ⑧本项目依托污水处理站所有的钢混池体整体封闭,一体化设备为封闭设备。依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收集措施收集后进入现有碱塔+UV光氧催化+活性炭+除臭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经现有排气筒DA046排放。 本项目各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面涂装行业相关限值要求;硫酸雾、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乙酸丁酯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059-2018) 相关限值要求。 本项目依托污水站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浓度和速率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制造;硫化氢、氨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059-2018) 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经新建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反冲洗水通过DW001***网,最终进入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中心产生的超滤废水无新增,排放去向无变化,仍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限值)后经污水排放口DW001***网,最终排入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其余生产废水作为危废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实验设备,无新增设备噪声源。依托工程已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根据企业2024年1月例行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编号:A2180227018449R1C),本项目建成后东侧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6 dB(A),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西侧、南侧、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分别为59 dB(A)、64 dB(A)、60 dB(A),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废小电池组件及测试平板小样、废树脂粉末及废树脂粉末包装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存储,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或利用单位处理;****城市管理委员会处理。 危险废物:厂区现有2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分别为366m2和120m2,分别位于RTO系统附近和罩棚区内,本项目产生的废滤袋、废槽渣、废脱脂液、废包装、废表调液、表调废渣、磷化废渣、磷化废液、锆化废渣、锆化废液、废过滤膜、废漆渣、废电泳液、废超滤膜、废酸液、废碱液、钝化废渣、钝化废液、清洗废水、废滤芯、废清洗剂、废沾染物、废漆、废胶桶、废胶、废活性炭等,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RTO系统附近的危废暂存间(366m2)进行存储。产生的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城管委统一清运。 (5)土壤和地下水 本项目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水采用吨桶人工推车运送至污水处理站,不涉及新建污水排水管道。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现状调查。 (6)环境风险 根据上述分析内容可知,本项****中心及甲类库存放的乙酸丁酯等,以及危险废物暂存间中的工艺废液等,其潜在风险为泄漏以及火灾引发的次生/伴生影响;在做好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其风险是可防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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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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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起止日期 |
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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