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1546
传 真:022-****1018
通讯地址:****中心****大厦生态环境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天津精工华晖制版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凹印版辊扩产及高端产品升级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天津精工华晖制版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天津经****大街****号 |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天津浦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拟在现有厂房新增机加工、电镀等设备,通过机加工(卷板、焊接、精加工、研磨等)、镀镍、镀铜、车磨、雕刻、镀铬、试刷、检验等工艺,设计年产凹印版辊产品29500平方米,建成后全厂年产凹印版辊产品59000平方米,现有产品产能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电镀车间镀镍、镀铜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通过设备自带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现有的一套酸雾废气净化设施(碱液喷淋塔1#)进行处理,最终通过现有的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电镀车间镀铬工序产生的铬酸雾、退铬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由设备自带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现有的一套酸碱废气净化设施(格网回收+二级碱液喷淋塔2#)进行处理,最终通过现有的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进行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电镀车间镀镍-镀铜工序和镀铬工序浇/酸洗、配液、进出件、槽液补加过程产生的硫酸雾、铬酸雾及腐蚀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整体收集后引至废气净化设施(格网回收+碱液喷淋塔3#)处理,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现有打样车间刷样机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以及本次新增激光雕刻工序喷胶、剥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一同收集后引至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下料间切割粉尘、机加工车间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上述排气筒DA001排放的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气筒DA002排放的硫酸雾和铬酸雾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气筒DA003排放的硫酸雾、铬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气筒DA004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TRVOC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乙酸乙酯、2-丁酮、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可实现达标排放;排气筒DA005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可实现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出口DW002总镍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第一类污染物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镍1.0mg/L)限值要求;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出口DW001总铬、六价铬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第一类污染物三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总铬1.5mg/L、六价铬0.5mg/L)限值要求;厂区总排口DW003各污染因子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土壤及地下水 在正常状况下,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和地下水保护措施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相关要求,污染物从源头到末端均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难以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在非正常状况情形下,即使发生原辅料及废物洒漏,也可在短时间内发现并进行及时处理。在原辅料暂存区、生产区及危废间地面严格执行防渗要求,建设单位及时采取堵、截、收、导的措施,洒漏污染物在地面停留的时间短,基本不存在下渗进入土壤的通道。因此非正常状况发生时不会对土壤产生影响。 正常状况下,建设项目的主要地下水污染源能得到有效防护,污染物不会外排,从源头上得到控制。项目各个构筑物均依据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采取了防渗措施,在此防渗措施下,项目存储的各类原辅料以及危险废物等污染物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非正常状况下,在严格落实加强巡查监测的前提下,在服务期内对厂区内地下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总体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噪声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北、东、西三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有独立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相应的暂存间,一般固废交处理单位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城管委处置。在建设单位严格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并落实相关要求的条件下,危险废物处理可行、贮存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其中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简单分析,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是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进行相应的应急措施。本项目在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天津精工华晖制版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单独编制了《天津精工华晖制版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凹印版辊扩产及高端产品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6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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