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1546
传 真:022-****1018
通讯地址:****中心****大厦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长春富晟李尔汽车座椅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新建年产8.4万套汽车座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长春富晟李尔汽车座椅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天津经济技术****路****号 | 中环博润(天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津开环评〔2025〕1号 | 2025/1/14 |
| 2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固体废物热解减量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津开环评书〔2025〕2号 | 2025/1/14 |
| 3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美斯顿(天津)催化剂有限公司年产3000m³脱硝催化剂建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复函 | 美斯顿(天津)催化剂有限公司 | 天津经济技术****路****号厂房10号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津开环函〔2025〕8号 | 2025/1/15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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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开环评〔2025〕1号:关于长春富晟李尔汽车座椅系统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新建年产8.4万套汽车座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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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开环评书〔2025〕2号:关于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固体废物热解减量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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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开环函〔2025〕8号:关于美斯顿(天津)催化剂有限公司年产3000m³脱硝催化剂建厂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复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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