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年处置废电路板2万吨、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废旧通信设备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2026年9月20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
年处置废电路板2万吨、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废旧通信设备2万吨项目 |
开封市杞县静脉产业园开封市鑫之辉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院内 |
开封市鑫之辉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河南沥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杞县静脉产业园,主要年处置废电路板2万吨、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废旧通信设备2万吨,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废电路板拆解脱锡废气,废电路板基板撕碎、破碎、磁选、磨粉、分选废气、包装粉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废旧通信设备拆解粉尘、塑料破碎粉尘等。 废电路板拆解脱锡废气:收集后经“烟雾净化器+覆膜袋式除尘器+干式过滤柜+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23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废电路板基板撕碎、破碎、磁选、磨粉、分选废气、包装粉尘: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3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废旧通信设备拆解粉尘、塑料破碎粉尘: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23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拉走肥田不外排。 3.噪声。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其中废锂电池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废电路板拆解线产生的废电子元器件(如电阻、二极管、发光管、电容、散热器等)、废树脂粉、废滤袋、除尘灰、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废旧通讯设备拆解线产生的废电路板、废硒鼓、墨盒、含汞灯管,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以及车间地面集尘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065/CJjWp6ABMqitpwL5wseo.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