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开封市晟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8万吨废旧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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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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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晟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8万吨废旧塑料项目 |
开封市尉氏县建设路南段福聚路周庄村188号 |
开封市晟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尉氏县建设路南段福聚路周庄村188号,主要为年回收加工8万吨废旧塑料,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4万元。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漂洗废水部分回用于预洗工序,部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部分漂洗废水、破碎喷淋废水、预洗废水、热洗废水和污泥压滤工序产生的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收集池+二级微滤池+调节池+气浮+A2/O+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后,部分回用到破碎喷淋工序、污泥压滤,其他废水与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尉氏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总排口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尉氏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3.噪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控制。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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