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3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邮箱:__****@****.com
通讯地址:****楼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评估意见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
1 |
济源市宏源实业有限公司焦沫利用项目 |
****城村南现有厂区内 |
济源市宏源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真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济源市宏源实业有限公****城村南,现有年经销10万吨煤炭仓储物流配送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11月18日由原济源市环境保护局以济环开〔2010〕251号批复,并于2016年12月28日以济环评验〔2016〕212号验收。现有工程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煤炭→进厂→筛分→产品→外售,主要生产设备为2台筛分机。其中:1)筛分、原料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清灰产生的收尘灰作为产品直接外售;2)筛分产生的焦沫(3mm以下)经装车后外售。为了降低收尘灰、焦沫在转运、装卸过程的粉尘污染,同时提高其利用价值,企业计划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建,改建内容为:新增1套段磨机及选粉机等设备对原料装卸、1#筛分机配套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及1#筛分机筛下的焦沫进行研磨加工,使之形成粒径<200目的焦沫后送冶炼厂作为还原剂及燃料使用。本次改建工程不包括2#筛分机,其加工工艺不变,煤炭经筛分后直接外售。 |
1、废气:原料进料、段磨、选粉、产品进料仓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新建袋式除尘装置(TA003),处理后废气经新建15m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次改建工程不涉及用水。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且采取基础减振、设备润滑等降噪措施。 |
/ |
/ |
0391-***3422 0391-***3571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067/ItUhr50Bni4p5U9X94gB.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