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株洲茶陵东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6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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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株洲茶陵东220kV输变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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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茶陵东220kV变电站拟建址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思聪街道三华村新建线路全线位于株洲市茶陵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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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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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朗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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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1)茶陵东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本期规模:主变压器1×180MVA,户外布置,220kV出线2回,110kV出线5回,220kV和110kV配电装置采用HGIS户外布置,10kV出线15回,户内单列布置,无功补偿1×(3×8)Mvar电容器+1×(2×10)Mvar电抗器,接地消弧成套装置本期2×630kVA。 (2)井星~下东II回π入茶陵东变电站220kV线路工程: 新建线路路径长约19.3km,其中π入段约10.0km,π出段约9.3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9.2km,新建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1km。导线采用2×JL3/G1A-630/45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π入段:线路起于待建220kV井下II线J23塔,止于220kV茶陵东变电站5E间隔,新建线路路径长约10.0km,****路****.95km,****路****.05km。 全线新建杆塔30基,其中新立单回直线塔21基,单回耐张塔8基,双回终端角钢塔1基。 π出段:线路起于拟建220kV茶陵东变电站4E间隔,止于待建220kV井下II回J24+1塔,新建线路路径长约9.3km,****路****.25km,****路****.05km。 全线新建杆塔29基,其中新立单回直线塔20基,单回耐张塔8基,双回终端角钢塔1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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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湖南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提醒施工人员要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影响范围,确定适宜的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减少对湖南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的不利影响; (2)禁止在湖南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弃土弃渣点等,严格控制公益林范围内施工临时占地面积;牵张场、施工临时道路布置远离湖南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 (3)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拦挡措施,雨季不进行开挖作业,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 (4)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5)工程建成后对塔基处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以减缓对穿越湖南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的不良影响。 (6)加强施工人员宣传,告知湖南云阳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保护要求,禁止随意破坏植被,严禁追逐、猎杀野生动物等行为。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网,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回填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2)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易起尘的材料尽量密闭存放,无密闭存放条件时应采用防尘土工布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3)建筑施工选用商品混凝土,由混凝土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混凝土拌合扬尘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防止污染环境。 (4)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5)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运输散体材料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避免沿途遗撒,进出施工场地,限速行驶、清洗车轮,不带泥上路。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2)选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搅拌废水产生。 (3)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等集中,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 (4)基坑废水经沉淀静置后,上层水可回用于场地用水,下层水悬浮物含量高,设预沉池,沉淀去除易沉降的大颗粒泥沙。 (5)输电线路杆塔基础施工时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在沿线租房居住,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6)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禁止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地表水体内。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进行施工,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施工单位应采用低噪声水平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合理设置施工机械位置,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施工作业应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四部门公告2023年第12号),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运输工具。 (3)若由于施工需要,夜间需要连续作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设备。 (4)施工期间应当注意运输建材车辆通往施工现场对沿途村民的影响,应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对居民点影响,如绕行居民集中区,途经居民密集区时禁止鸣笛和减缓车速等。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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