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东银锋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摩托车零配件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路****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9020,075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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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银锋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摩托车零配件扩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广东银锋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深江产****城及26-****楼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新增租赁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深江产****城进行扩建,新增占地面积1855.04平方米,建筑面积4365.17平方米,扩建后全厂产能为:喷漆铝合金部件二次补气阀总成170万套、计速器外壳130万套、后毂壳100万套、链轮座100万套;塑料部件碳罐100万套;喷粉铝合金部件二次补气阀总成85万套、计速器外壳65万套、后毂壳50万套、链轮座50万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压铸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过自带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抛光粉尘经“水喷淋+静电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喷粉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滤芯+布袋除尘两级回收后排放;固化有机废气及燃烧废气经“气旋喷淋+静电除油+除湿+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 (2)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治理后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网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打水口、机加工产生的五金边角料、废包装交废品回收商回收;铝灰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槽液、废槽渣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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