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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吉锂能源有限公司年产软包装锂锰电池400万只、软包装锂离子电池100万只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路****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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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名称: | 江门吉锂能源有限公司年产软包装锂锰电池400万只、软包装锂离子电池100万只迁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门吉锂能源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睦****楼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邑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原位于睦洲镇新沙村晨字围(1#厂房)****楼(自编号C5),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生产,年产软包装锂锰电池400万只、软包装锂离子电池100万只。现搬迁至睦洲镇睦****楼,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099.89平方米,仍从事锂离子电池生产,产能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依托中星储能智谷园区厕所,不产生生活污水。 (2)涂布、封口、二封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冷凝回收+三级气旋喷淋”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收集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NMP回收液交供应商回收;废电池交由专门的公司回收处理;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证书的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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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08/Qg2pqaABLRKCxEZfEgt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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