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能台山电厂露天煤场封闭改造工程建筑垃圾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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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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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国能台山电厂露天煤场封闭改造工程建筑垃圾处置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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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台山市赤溪镇铜鼓湾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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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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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国能台山电厂进行露天煤场封闭改造,通过对原有露天煤场升级改造,在电厂原露天煤场区域新建2个直径为120米的3#、4#圆形煤场,其位置紧邻原1#、2#圆形煤场,同时本次还配建转运站、输煤栈桥及雨水沉淀池等配套建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填埋高度约为1.5米,则储存量约为9000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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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广州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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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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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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