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蕉岭县兰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按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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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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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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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兰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蕉岭县兰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蕉岭县文福镇乌土村荷树岗 |
河源市美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蕉岭县兰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蕉岭县文福镇乌土村荷树岗(地理坐标:N24°41′40.467″,E116°10′32.904″),该公司年产1亿块环保砖建设项目已于2018年5月通过环评审批(蕉环审〔2018〕27号),并于2019年1月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本项目在现有厂区范围内实施技术改造,依托现有2条隧道窑制砖生产线实施原料技术改造,不新增用地面积和生产设施设备,新增洗砂泥、建筑弃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作为制砖原料,调整单块环保砖规格及重量,同时对焙烧废气增设SNCR尿素脱硝处理设施,技改后产能从现有年产环保砖1亿块提升至1.2亿块。本项目总投资为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5万元。 |
1、废气:粉碎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废气经SNCR尿素脱硝+钠碱双碱法脱硫 除尘设施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及修改单的要求。装卸、运输、堆场的厂界无组织废气采取洒水抑尘、表层覆盖等措施,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废水: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农田灌溉。 |
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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