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富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汽车智能车锁1000万只、抽屉锁33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受理时间 |
2024年7月26日 |
|
项目名称 |
肇庆富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汽车智能车锁1000万只、抽屉锁3300万只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肇庆富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肇庆****路****号广东信基创新科技园D-35栋(肇庆市渝达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之一) |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
环评单位 |
广东明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内容) |
本项目占地面积1073.21m2,建筑面积1953.77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仓库等。项目主要从事汽车智能车锁、抽屉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投产后年产汽车智能车锁1000万只、抽屉锁3300万只。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120万元。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消耗部分定期补充;经混凝沉淀处理定期清捞沉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消耗部分定期补充,更换部分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网排入金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废气:项目产生的颗粒物、NMHC、臭气浓度采取集气罩及胶帘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三、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及边角料交由具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原料包装桶、废矿物油、废冲压油、废含油抹布、喷淋沉渣、喷淋废水、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四、噪音:采用设备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金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后,***网排入金利镇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的相关排放限值以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标准限值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三者较严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NMHC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以及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以及表2排放标准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路****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2205
传 真:0758-***61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21/UOg9G5EBaYeP0tU3fAGG.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