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溪县宏润混凝土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17日至2026年0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路****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0759-***1689(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联系电话)
传 真:0759-***2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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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遂溪县宏润混凝土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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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湛江市遂溪县洋青镇农科所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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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遂溪县宏润混凝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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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为10696.59平方米,建筑面积4233平方米,搅建筑内容为生产线、仓库、技术部、宿舍、办公室及其配套设施等;****楼,内拟设2条生产线,用于生产商品混凝土,仓库堆放原料,为密闭厂房。项目总投资1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比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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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湛江市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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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做好环境管理和落实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建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噪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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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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