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大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泡沫塑料、再生塑料颗粒、金属照明灯具异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6月5日至2025年06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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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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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山市大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泡沫塑料、再生塑料颗粒、金属照明灯具异址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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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古镇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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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山市大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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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中山市大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泡沫塑料、再生塑料颗粒、金属照明灯具异址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大道****号,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00万元,用地面积为933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933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金属照明灯具、再生塑料颗粒、泡沫塑料生产,年产金属照明灯具100万件、再生塑料颗粒900吨、泡沫塑料5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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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广东科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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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物1、泡沫塑料发泡、成型工序有机废气集气罩+垂帘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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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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