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路****号****中心,邮编:528459
联系电话:0760-****21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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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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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道****号1-8层1单元、3层2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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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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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大道****号1-8层1单元、3层2单元。项目的用地面积为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840平方米,总投资6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年产EVA腰包20万个、塑料眼镜盒100万个、铁制眼镜盒100万个、铝制眼镜盒600万个、PU皮革料眼镜盒100万个、木制包装盒10万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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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中山市芙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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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中山市板芙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到石岐河。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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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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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24/Gg2hrqABLRKCxEZfN9m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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