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潮州市金钟沃土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半成品瓷釉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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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68-***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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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潮州市金钟沃土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半成品瓷釉生产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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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潮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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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潮州市金钟沃土陶瓷原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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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后年生产瓷釉35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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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深圳立虹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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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使用已建工业厂房,因此施工期间基本不存在土建工程。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生产设备以及相关环保配套设施的安装,由于安装过程不涉及大型施工器械,噪声源强有限,且施工期较短,在文明施工,对包装废物妥善收集处置的基础上,项目施工期间设备安装噪声及包装废弃物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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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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