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潮州市潮安区迪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论、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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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68-***4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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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潮州市潮安区迪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不锈钢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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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潮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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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潮州市潮安区迪美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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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改扩建项目主要内容为扩大用地规模和产品产能,在新厂区新增2条超声波酸洗线,用于不锈钢制品自配套生产,项目建成后,全厂占地面积扩大至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扩大至6800平方米,预计不锈钢制品年产量由24万套增加至28万套(其中,带抛光不锈钢制品11万套,不带抛光不锈钢制品由13万套增加至17万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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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广东弘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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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仅需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较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调节+隔油+破络+絮凝沉淀+二级砂滤、碳滤+二段RO”)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浓液作为危废外委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潮安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抛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湿式除尘机”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超声波清洗槽产生的酸雾及臭气浓度统一收集后输送至碱液喷淋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隔声措施,如在设备底座安装防震垫,设置隔声罩,利用声屏障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等;根据厂房周边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房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加强设备管理,对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对员工操作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严格作业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废料、包装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包装桶由供应商负责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废油渣、污泥、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反渗透膜、高浓度废水、废拉伸油、废液压油、废酸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于危废仓库内,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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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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