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8025 、8611513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广场
邮编: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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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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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澜洪沟•西固洪水沟生态防洪修复工程 |
西固区 |
兰州市西固区水务局 |
甘肃达峰中和环保有限公司 |
安澜洪沟•西固洪水沟生态防洪修复工程位于兰州市西固区。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洪水沟主沟治理工程、支沟治理工程、专项提升工程、信息化工程等。主要新建洪水沟洪道护坡及护底3.4km,新建马圈沟、白也沟、脑地沟生态护岸共计6.57km,新建小坪子瓦窑段截洪沟约1.6km(含小坪子瓦窑段堤防0.8km),新建洪水沟、马圈沟、马耳山沟、脑地沟、白也沟巡护道路及步行道 18.135km。 |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围挡,施工场地配置喷雾炮、洒水车等设备定时洒水降尘,对物料堆场采取防风遮挡措施,对运输车辆采取加篷遮盖等密闭措施。施工范围保持在河道红线范围内,优化工程用地,限制临时用地范围,合理布置施工区域,限定施工车辆路线,杜绝随意扩大施工范围造成的植被破坏,施工过程中破坏的植被在工程完工后应尽快恢复。 (三)项目施工期混凝土养护采用喷淋养护,无生产废水产生。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禁向沟道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四)项目施工期应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加强对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源头降低施工期噪声影响,避免噪声污染扰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相关限值要求。 (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方拉运至G1816****道****#弃土场;沟道表层垃圾由兰州意顺物业有限公司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期间,严禁将施工废物在沟道随意倾倒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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