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1-***8025、8611513(环评科)
通讯地址:****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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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环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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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兰环审〔2026〕95号 |
2026/07/06 |
甘肃绿锦环保功能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隧道窑改建生产生石灰项目 |
红古区 |
甘肃绿锦环保功能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甘肃云岭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兰环审〔2026〕95号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甘肃绿锦环保功能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隧道窑改建生产生石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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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31/OnJ3P58BMqitpwL5Hjn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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