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932-***0628
传真:0932-***0628
通讯地址:定西市岷县岷州西路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
邮编:748400
2025年2月24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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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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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岷县洮河流域清水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甘肃省定西市岷县清水镇 |
****中心 |
甘肃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生态护岸3.95km;新建生态隔离带0.004km²;****道****.75km;生态沟渠0.82km;河道垃圾清理0.52万t;***网铺设7.97km;新建一座日处理500m3/d的污水处理站。 |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为最大限度的降低项目施工场地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间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扬尘主要采取洒水设备定期洒水,车辆运输进行遮盖,施工场地水泥沙子等粉末状进行苫盖,施工场地需设置围挡等措施降尘; (2)运输扬尘主要通过限制车速及保持路面清洁。可有效减少汽车扬尘。 (3)对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可以通过加强车辆和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和缓解; (4)通过采取减少清淤工程持续时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及时对淤泥进行清运护岸覆土等措施;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废水:项目建设临时施工营地,职工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用于泼洒抑尘,施工人员如厕依托骆驼村公厕; (2)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机械设备检修送至岷县修配厂,不会新增施工机械检修含油污水。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降低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装卸车辆进出场地应限速;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合理安排时间:根据季节制定作息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禁止夜间施工。 (3)优化操作方式:对于位置相对固定的设备,尽量置于操作间内。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降低人为噪声。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并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措施可行。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2)施工中建筑垃圾,除资源化利用外,****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 (3)项目施工期清理的淤泥用于护岸覆土。 |
拟审批公示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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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42/xN1BNpUB7is9_bX43AG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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