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4日我局对川南空天动力装备中试验证基地项目等2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2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 0830-***3026
地 址: ****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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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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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空天动力装备中试验证基地项目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6〕14号 |
2026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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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磊生建材有限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
泸市环纳溪建函〔2026〕15号 |
2026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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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54/1gu1n6ABLRKCxEZfG06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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