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4日我局对古蔺县兴蔺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古蔺白沙场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2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30-***6062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古蔺白沙场镇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
泸市环建函〔2026〕43号 |
2026年9月14日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54/4EN9n6ABni4p5U9X_Mbi.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