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30日我局对中石油(叙永)浙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泸州叙永毛梨坪风电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30-***6062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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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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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叙永)浙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泸州叙永毛梨坪风电项目 |
泸市环建函〔2026〕45号 |
2026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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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54/8FIQJaEBni4p5U9XotS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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