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1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14日我局对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0-***3654
通讯地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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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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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高新中航传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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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00MA622BP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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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2 (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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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3(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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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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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5(事业单位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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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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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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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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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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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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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高新中航传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商用车及新能源齿轴生产线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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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江阳建函〔202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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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类别 |
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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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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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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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高新中航传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商用车及新能源齿轴生产线 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高新中航传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泸州高新中航传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商用车及新能源齿轴生产线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路****号。建设内容:项目在泸州高新中航传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已建设厂房内进行建设,对部分设备更新提升,同时新增抛丸机、单推盘式连续炉、机加工、精加工设备等,新建齿轴生产线,并建设消防、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生产齿轴650万件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4467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请你单位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 一是水污染防治方面。生产废水依托已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废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收集处理。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网。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的颗粒物、有机废气等废气污染物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等相关标准要求。 三是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四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报告表》预测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1.6209吨/年、氮氧化物0.013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5214吨/年、二氧化硫0.0006吨/年;全厂废水主要污染物经处理后,****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前的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64吨/年、氨氮0.08吨/年。 四、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六、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七、请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请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纳入环境执法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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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26/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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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
2026/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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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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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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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40000835091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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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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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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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400MB1617790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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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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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华冠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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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02665381039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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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2 (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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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3(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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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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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5(事业单位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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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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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国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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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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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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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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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华冠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后工序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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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江阳建函〔202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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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类别 |
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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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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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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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华冠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后工序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四川华冠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四川华冠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后工序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四****路****号。建设内容:项目位于2号车间,新增覆膜机、丝印机、烫金机、压纹机、模切机、对裱机等设备,同时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成后新增年产酒类包装物15000令,酒类包装盒200万个。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36.5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请你单位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 一是水污染防治方面。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网。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的有机废气、苯、甲苯等废气污染物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等相关标准要求。 三是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四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报告表》预测本项目建设后全厂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挥发性有机物0.048吨/年;全厂废水主要污染物经处理后,****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前的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196吨/年、氨氮0.017吨/年。 四、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六、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七、请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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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26/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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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
2026/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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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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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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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40000835091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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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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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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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400MB1617790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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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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