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4日我局对泸州宸耀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机动车轮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2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30-***7865
地 址:泸州****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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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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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宸耀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机动车轮毂项目 |
泸市环合江建函〔2026〕10号 |
2026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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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54/rQqpnaABLRKCxEZfpKk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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