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9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4日我局对以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0-***3654
通讯地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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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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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高新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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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510400MB1F985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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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2 (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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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3(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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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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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5(事业单位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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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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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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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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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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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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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市高新区渔子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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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江阳建函〔2026〕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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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类别 |
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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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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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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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市高新区渔子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高新技****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泸州市高新区渔子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泰安街道。建设内容:恢复河道两侧生境1902m2;建设护坡型生态沟渠2229m;建设生态塘150m³。建设人工湿地共4455m2;新建生态护坡5174m;3.20万m³。项目总投资3690.34万元,环保投资218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请你单位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居民化粪池收集后用于施肥;施工导流及基坑排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二)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管理,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控制要求。 (三)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标准限值。 (四)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 三、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五、请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请泸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纳入环境执法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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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2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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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
202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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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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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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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400008350910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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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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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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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400MB1617790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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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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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54/rj2ra6ABni4p5U9Xwuk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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