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环保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泸州市兴泸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07-14拟建项目四川 - 泸州市 关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近期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2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30-***6062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泸州市兴泸水质检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00MACX5YJ77X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嵩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泸州市生态环境

关于泸州市兴泸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市环建函〔2026〕2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泸州市兴泸水质检测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泸州市兴泸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路****号,拟租赁泸州市兴泸污****城****中心约1200平方米场地,安装实验分析设备、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改造为专业水质检测实验室。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万元。

项目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等收集并由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做好项目废水的收集和处置。****城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置;纯水制备浓水、地面清洗废水等非危险废物废水经1m³/d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采用废水收集→酸碱中和→混凝沉降→UV/H2O2高级氧化→消毒→吸附过滤工艺)****城***网,经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项目厂区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具有相应资源回收能力单位利用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过期试剂、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设施,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六)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源头控制,按照相关规范做好厂区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严格进行重点防渗。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加强防渗设施的巡检、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相关环境应急设施,高度重视并全面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城污水处理厂等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三、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挥发性有机物15.3千克/年、氮氧化物0.20千克/年。****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11吨/年、氨氮0.0011吨/年、总磷0.0001吨/年。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五、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项目竣工后,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

许可决定日期

2026/7/8

有效期自

2026/7/8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泸州市生态环境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400008350910A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泸州市生态环境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400008350910A

备注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54/unUlYJ8BMqitpwL5RvBi.html

四川环保招标
成都市环保招标
自贡市环保招标
攀枝花市环保招标
泸州市环保招标
德阳市环保招标
绵阳市环保招标
广元市环保招标
遂宁市环保招标
内江市环保招标
乐山市环保招标
南充市环保招标
眉山市环保招标
宜宾市环保招标
广安市环保招标
达州市环保招标
雅安市环保招标
巴中市环保招标
资阳市环保招标
阿坝州环保招标
甘孜州环保招标
凉山州环保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