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七项整改任务)
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生态环境厅提出。联系电话:028-****9123;邮寄地址:四川****路****号。
附件: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杜铠其;联系电话:028-****9123)
附件
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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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四川省问题整改方案》整改任务第七项:翠屏区双谊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属重点排污单位。2023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该污水处理厂将总磷、总氮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进水管路断开,将进样管插在配置好的水样瓶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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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宜宾市委、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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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严厉打击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规范第三方运维单位在线监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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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3年6月底前,完成翠屏区双谊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弄虚作假问题的立案调查。 2.2023年6月底前,取消翠屏区双谊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原第三方单位运维资格,重新委托第三方单位运维管理。 3.2023年7月底前,依规依纪依法对存在失职、渎职单位和个人开展追责问责工作。 4.2024年12月底前,深化2023年度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成果,完成2024年度专项行动。 5.完善优化翠屏区双谊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视频监控系统,聘请环保管家,开展定期检查、水质监测等,加强对翠屏区双谊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和运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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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2023年6月13日,宜宾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宜宾创戎环保有限公司涉嫌总磷、总氮自动监测造假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于6月16日将涉嫌犯罪线索移交翠屏区公安分局;翠屏区公安分局当日依法立案侦查,于12月6日移送叙州区检察院审查。2024年10月28日,叙州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2025年1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成都环境资源法庭)作出终审裁定,5人被判处6-9个月有期徒刑。 2.2023年6月15日,翠屏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取消宜宾创戎环保有限公司运维资格,并委托翠屏区万淼水务有限公司对双谊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3.翠屏区已依规依纪对翠屏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双谊镇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政务警告1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2人。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已对翠屏生态环境局及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其中,翠屏生态环境局及分管负责人作书面检查,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4.2024年3月7日,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专项启动视频会,安排部署专项检查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已发现自动监测数据违法犯罪线索5起,均已移交公安刑事立案。 5.2024年8月,新建双谊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完成建设并投运,配套完成排口迁建、视频监控系统、***网等,园区通过强化巡查检查,聘请环保管家定期检查,第三方水质监测等方式规范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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