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局
关于2026年7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1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8114
通讯地址:宜宾临港经济****楼生态环境处二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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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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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宾瑞承汽车零部件注塑项目 |
宜宾三江新区 |
宜宾瑞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四川云水溪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三江新区零部件产业园三期7#厂房,用地面积8000m2。项目拟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注塑生产线10条,生产汽车内饰功能件注塑件,项目建成后拟形成年产30万套汽车内饰件的生产能力。 |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的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一是注塑废气、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是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已建预***网。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使用低噪音、低能耗、低排放并满足环境保护标准的生产、运输等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管控设备运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经破碎后回用;废包装材料、除尘灰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废脱模剂瓶、废导热油、废导热油桶、废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油冷凝液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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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宜宾三江新区2025****中心改建项目(一期) |
宜宾三江新区 |
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海帆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位于四川****中心,不新增用地面积。项目拟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购买实验设备,建设新型复合锂负极材****中心,技术及行政管理办公室,固态电池干房实验室,项目建成后拟形成40次/a电解液智能研发实验、30次/a电芯智能化研发实验的实验能力。 |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的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一是投料粉尘经管道负压抽风收集后通过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二是涂布烘干废气经密闭+离心风机抽吸收集后通过“二级冷凝回收系统+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三是注液废气经注液仪器自带管道负压抽风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四是配液废气经自带管道负压抽风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五是熔炼烟尘、金属粉尘经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已建预***网。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使用低噪音、低能耗、低排放并满足环境保护标准的生产、运输等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管控设备运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边角料、废模具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单位处理;废电池、废极片集中收集后交由电池回收企业处置。危险废物处置:NMP回收液、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设备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及容器、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滤芯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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