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2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2328325
通讯地址: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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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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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县水利综合治理工程-郝家村水库应急补水工程 |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来复镇杨梅村,庆岭镇山河村、文武村,复兴镇郝家村。 |
高县上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自来复电站坝前的南广河取水输送至郝家村水库,新建泵房一座,配套建设取水机电设施,新建一座1250KVA变压器,新建DN450输水管道合计6.83km。最大取水量为9500m³/d(0.11m³/s),年取水总量为238.61万m³。 |
一、施工期 废水:生活污水利用农村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作为农肥;冲洗废水施工场地隔油沉淀池(1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试压废水就近排入各支管末端堰塘或出水池,用作林地和农田灌溉。 废气:施工扬尘采取湿法作业等措施;道路扬尘采取遮盖运输,防止沿途遗撒措施;施工车辆和机械废气采取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焊接烟尘属于间歇性的无组织排放,散逸较快,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随之消失。 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设备等。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不可回收部分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 生态措施:生态避让措施、生态减缓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和环保宣传标志;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措施: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土地整治和砖砌排水沟;植物措施采用撒播草籽)。 二、运营期 本项目营运期除取水泵站水泵设备噪声外,无废水、废气、固废产生。噪声:采取隔声减噪,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 生态措施:取水口设置拦鱼设施、增殖放流,加强对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工程的保护。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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