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对全市范围内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
一、有奖举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二、有奖举报范围
(一)水体污染类: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水体中排放有毒、污染性、不达标的生产生活废水,包括清洗油污、畜禽养殖粪污、工业废渣以及利用渗井、渗坑、暗管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二)固废污染类:未经允许擅自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无资质开展收集拆解运输处置报废设备产品、危险废物等,在溶洞、天坑、岩腔、河道等倾倒排放各种污染物以及未经批准违规开发建设利用造成溶洞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
(三)大气污染类:工业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大气类污染物,如恶臭气体、有毒有害烟尘、噪音等,未经批注露天焚烧农业废物、沥青、塑料、垃圾等,机动车、移动机械等冒黑烟或进入高排放禁用区,施工现场扬尘管控不利、货运车辆破坏尾气处理装置等违法行为。
(四)篡改、伪造、损坏、干扰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数据、传输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第三方检测服务单位、在线监测监控运维服务单位等对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影响报告未经批注擅自开工、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擅自投产等违法行为。
(五)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的其他违法情形。
三、奖励办法
根据《宜宾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5年版)相关标准予以奖励。补充链接 - 详见http://****.gov.cn
鼓励“江上鲟”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积极参与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核实属实的,对线索提供者按上述办法给予奖励。
四、举报途径
(一)有奖举报电话:宜宾市12345热线。
(二)线上举报方式:打开i宜宾微信小程序-搜索“江上鲟”应用-点击“随手拍”可以拍照上传举报线索。
(三)来信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宜宾市生态环境局4205室。
(四)邮箱: 12****@****.com。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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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55/VVL0JKEBni4p5U9XCsN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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