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0837-***3525(环评科),0837-***1787(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阿坝州马尔康市美谷街 279-2号 阿坝州生态环境局 行政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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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治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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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寨沟县罗州湖水库工程 |
九寨沟县 |
九寨沟县水务局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罗州湖水库大坝为纵向增强体 ( 混凝土心墙 ) 土石坝,坝长 207.65m ,最大坝高 35.50m 。正常蓄水位 2050.00m ,相应库容 128.88 万 m3 ;死水位 2041.50m ,死库容 38.72 万 m3 ,兴利库容 90.16 万 m3 ;设计洪水位 2050.85m ,校核洪水位 2051.27m ,总库容 145.02 万 m3 。最大坝高 35.5m ,为多年调节水库。 |
1 、施工期 ( 1 )废气 ①项目在开挖土方和土方回填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做到洒水作业,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②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较大量的建筑材料,这些建材在装卸、堆放、拌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外逸,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将建筑材料(主要是黄沙、石子)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拌和处定点定位,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并用篷布遮盖建筑材料。 ③散装水泥罐下部出口处设置防尘袋、以防水泥散逸。 ④施工期间泥尘量大,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使地面起尘,因此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 ⑤运输砂、石、水泥、剩余弃土、垃圾的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上沿,不得超高超载。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坚持文明装卸,避免袋装水泥散包;运输车辆装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施工车辆及运输车辆在驶出施工区之前,需作清泥除尘处理,不得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⑥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 2 )废水 施工期间需加强环境管理,生产废水建沉淀池,经处理后可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收集 处理 后用作 农肥 ,不外排;可能产生废污水的 场地 采取地面 硬化、防渗处理;施工期加强对项目区的环境监测和管理,控制和消除施工期 “ 三废 ” 排放 ( 3 )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施工机械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施工作业时间,做好施工人员劳动保护工作 ( 4 )固废 建筑固废按规定清运;生活固废集中收集送该镇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5 )生态 项目前期对施工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警示牌,加强提高施工期以及营运期人员鉴别区域常见野生动植物的能力,同时开展相应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措施方面的宣传培训,通过培训向员工详细介绍如何减少自然植被的损失,如何开展植物恢复以及其它一些施工及营运过程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注意事项等。 项目建设必须进行合理的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规模,临时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应全部设置在征地范围内,严禁占用和破坏规划范围以外的土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开挖的土石方尽快用于施工场地内的地面平整及填洼,减少废弃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动土和开挖工程;强化施工迹地整治与生态景观的恢复和重建工作,有效恢复并改善施工区域的植被条件,对各种临时占地在基建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土地的整治,做到边使用边平整;施工营地和临时堆料场等施工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对场地各种生活、生产垃圾、废料进行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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