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837-***3525(行政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科),0837-***1787(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街****号,阿坝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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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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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寨沟上牛场光伏项目220千伏 送出工程 |
四川省阿坝州 九寨沟县大录乡、玉瓦乡 |
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
四川众望安全 环保技术咨询 有限公司 |
上牛场升压站至多诺 水电站单回220kV线路,线路长度约11.54公里 |
做好详细施工组织方案,严控施工作业带,禁止作业区或临时占地进入生态红线及耕地,并尽量远离生态红线及耕地方向布设,尽量控制作业区面积。 1、施工期 (1)生态环境 加强环保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保护意识;施工用地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严禁对鸟兽类的猎杀、对植物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采取表土回覆、植被回复等生态恢复措施。 (2)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水泥浆废水拦截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不外排;生活废水经环保移动厕所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合理选择架线位置,塔基位置和施工活动尽可能远离河岸,不在水中立塔。 (3)大气 注意文明施工,设置符合要求的防尘围挡,适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渣土、建筑材料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严禁抛洒建渣、场地积水、现场焚烧废弃物。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中转站、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5)噪声 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科学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休及夜间进行产噪作业,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让集中居民。 2、运营期 (1)生态环境 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加强塔基处植被的抚育和管护,不进行砍伐,不随意踩踏植被;严禁其破坏生态敏感区内土壤、植被、动物及其生存环境;在植被恢复、线路巡视过程中,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2)电磁环境 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避让居民集中区;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线路与其它电力线交叉跨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在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6.5m,在通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8m,在通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6.5m。线路采用三角形排列,尽可能的降低线路因排列方式而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选择合理的线间距,转角塔转角时尽量选择相近的角度。 (3)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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