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2023年随机抽查(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公示
抽查单位: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 抽查时间:2023年第四季度重点企业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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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事项 名 称 |
抽查依据 |
抽查 主体 |
抽查范围 |
检查 人员 |
抽查 方式 |
抽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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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 28 号令)第六条第三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408 号令)第十七条;《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 12 号令)三十六条 ;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 7 号令)第三十九条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 |
麻栗坡县辖区内重点企业( 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谢贵彭 , ****城, 骆健 , 孙永佳 |
现场检查,特殊时期采用在线监管 |
1. 干渣库内积水处理及消耗进度缓慢,库内仍有积水,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2. 渗滤液收集池及雨水收集池周边存放有废弃的管道; 3. 渗滤液收集池靠近坝体一侧的雨水沟被植物堵塞,收集池泵房及管道未设置标识标牌(无流向标识及名称); 4. 污水处理站的废弃管道未及时清除; 5. ***平台***平台建设规范要求。 |
1. 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加快干渣库内积水处理进度,消除渣内积水渗漏安全隐患; 2. 及时清除渗滤液收集池及雨水收集池周边存放的废弃管道; 3. 及时对渗滤液收集池靠近坝体一侧的雨水沟进行清理,设置收集池泵房及管道标识标牌; 4. 及时清除污水处理站的废弃管道; 5. ***平台***平台进行改造; 6. 此次现场检查未检查到的区域请企业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消除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7. 以上存在问题请企业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告书面报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 301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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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 28 号令)第六条第三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第 408 号令)第十七条;《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 12 号令)三十六条 ;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 7 号令)第三十九条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 |
麻栗坡县辖区内重点企业( ****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骆健 , 孙永佳 , ****城 |
现场检查,特殊时期采用在线监管 |
1. 排水口及采样口管道未标注功能及流向; 2. 药剂房物料堆放混乱。 |
1. 及时完善标注排水口及采样口管道功能及流向,便于日常管理; 2. 加强环境管理,及时对药剂房进行清理,确保物品堆放整齐。 3. 本次现场检查未检查到的区域请企业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
文章朗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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