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 4 年 4 月 19 日我局对 1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 4 年 4 月 19 日 ——20 24 年 4 月 25 日( 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97 7 - 8218059
通讯地址:德令哈市格尔木 西路 13号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中盐(德令哈)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动态平衡生态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西生环审〔 2024〕 22 号 |
202 4 - 4 - 19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83/YcgfLo8B4TV-0-ZQsGmz.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