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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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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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铁肩电力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陕西铁肩电力建设****中心检测试验室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官厅村58号 |
西安同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官厅村58号,****城市****楼建设,设置混合料室、化学室及力学等检测室及配套设施,开展工程类检测服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万元。项目已取得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的函(市评估函〔2026〕141号)、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核查意见(灞环执法字【2026】10号)。 |
(一)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氨及非甲烷总烃经“通风橱+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氟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及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厂界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氨有组织、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二)项目物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与实验废水(化学实验器皿第二、三次清洗水,实验仪器废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及《****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要求后,***网进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三)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 (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沉渣及废试样交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实验废液、废化学试剂瓶和过期试剂及其沾染物、实验器皿初次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收集、正确储存、处置,须《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61/T1716-2023)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转移台账。 (五)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项目应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
029-****6019 |
相关附件:
陕西铁肩电力建设****中心检测试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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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85/H6eiL6EBMqitpwL5D9M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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