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2613
传真:029-****3630
邮箱:hb****@****.com
通讯地址:****路****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710016)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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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包装及智能装备配套再生塑料颗粒加工项目 |
陕西德弘晟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
西安市未央区尚耘路与草滩八路十****中心 |
西安东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拟建设10条再生塑料制粒线。建成后可年再生颗粒量约35000吨。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5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德弘晟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报告表》由西安东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并已通过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专家技术评估。 |
环境影响报告 书/表(全文链接见附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相关附件:
陕西德弘晟业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包装及智能装备配套再生塑料颗粒加工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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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85/LKYsJaEBMqitpwL5bMf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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