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建设单位:
按照省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以下简称效果评估)工作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效果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效果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在全***平台抽取10个市级建设项目,作为2026年度效果评估工作对象。印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经资料收集、初步审核、专家审查、函询核实、现场核查等工作流程后,完成了效果评估工作。
二、效果评估结论
本次效果评估共发现10个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中存在各类问题44个(详见附件)。其中验收报告质量差问题24个,占比54.5%;验收监测工作不规范问题12个,占比27.3%;竣工验收程序不规范问题8个,占比18.2%。具体问题如下:
(一)验收监测工作不规范
7个项目的验收监测过程分别存在未按照环评要求开展相关监测、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监测结果处理不规范和质控措施不具体等问题,不符合相关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等情形。不符合《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相关规定。
(二)验收报告质量差
1.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方面
7个项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分别存在工程内容变动可行性论述不足、环保设施(措施)落实情况表述不清,文字表述错误等问题。不符合《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十条相关规定。
2.验收意见方面
3个项目验收意见存在文字表述错误、相关论述缺失、验收表内容缺项等问题。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相关规定。
(三)竣工验收程序不规范
4个项目存在验收登记表、公示资料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缺项、公示期限不足20个工作日、未按规定开展阶段性验收等问题。不符合《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综上,评估发现我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
一是“如实查验、监测、记载”义务履行不到位,具体表现为验收工作中查验走过场、监测走形式、记载不完整;进而影响验收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是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突出表现为审核把关不严、程序执行走样、内容真实完整性不足、环保设施符合性审查流于形式、信息公开义务未落实等;反映出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将验收工作简单委托后缺乏过程管理和最终把关,未落实确保验收内容、结论和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责任,导致验收报告和验收程序出现大量低级错误、缺项和程序瑕疵。
三是验收监测规范性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监测基础不牢、工况记录不全、数据判定错误、质控记录不全、监测方案缺失,直接影响验收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进而可能影响竣工验收结论的可靠性。
三、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项目建设单位要深刻认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法定性和严肃性,切实扛起验收主体责任,对验收内容、结论及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第三方技术机构要以事实为依据,以规范为准绳,规范开展验收监测,如实记录工况和监测数据。举一反三,自查近年来承担验收工作的项目中是否存在验收不合格情形,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三)各项目建设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机构要对照本次通报的各类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规范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后的验收报告重新上传至全***平台。我局将适时组织抽查复核,对涉嫌弄虚作假及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2026年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效果评估工作发现问题清单.pdf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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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185/OxjcGqEBLRKCxEZfWp4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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