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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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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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西安春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餐厨废弃物回收利用项目 |
蓝田****路****号 |
西安春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蓝田****路****号,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购置加热搅拌罐、三相离心机、新能源运输车等设备,配套水、电、监控等附属设施,可年处理餐厨废弃物600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
1、废气:项目餐厨垃圾、废渣及成品储存,投料、破碎搅拌、加热等生产工序及污水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及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化学洗涤(碱液喷淋)+机械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蒸汽发生器燃料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及《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市政办函〔2025〕12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内”的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汇同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预沉池+调节池+溶气气浮+缺氧厌氧接触池+曝气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处理后通过罐车拉运至蓝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网铺设到位后,***网排入蓝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渣外售至黑水虻养殖公司,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清运,污泥运送至蓝田县垃圾焚烧厂处置,废塑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环卫部门清运。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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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西安擎天实业有限公司塑料家具及 包装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蓝田县华胥镇西北家具工业园聚财路东段6号 |
西安擎天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蓝田县华胥镇西北家具工业园聚财路东段6号,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塑料家具及配件生产线20条、塑料膜/袋生产线30条、气袋生产线5条线、缠绕膜生产线4条,购置注塑机、吹塑机、吹膜机、制袋机、印刷机等设备,建成后年产塑料家具54t/a、塑料家具配件18t/a、塑料包装制品720t/a(40%可降解塑料)和96t/a。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 |
1、废气:项目塑料家具及配件熔融成型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缠绕膜熔融成型废气、塑料膜熔融成型废气、印刷废气、熔融造粒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玉米淀粉筒仓灌装废气经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回收破碎粉尘、制袋废气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第三十一、包装印刷中B级指标的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化粪池处理,***网,最终排入蓝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包装材料、废油墨桶经收集后定期外售;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分类清运。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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