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5336
传真:029-****5586
邮箱:gl****@****.com
通讯地址:****路****号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邮编:7102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陕西德仕金迪橡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汽车内饰件包覆线建设项目 |
****路****号 |
西安东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利用自有厂房3000m2,购置真空等离子设备、喷胶房、热烘道、热压机、MBB活化机、水冷却机、自动运输AGV及二级活性炭环保设备等45台(套)设备,新建6条汽车内饰件包覆生产线,安装调试后,预计年生产内饰件包覆200万件。 |
废气:项目运营期喷胶、烘干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废水: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餐饮废水依托现有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网排入西安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风机采用柔性连接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废原料桶、胶渣、喷胶枪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含油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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