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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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9-****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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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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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长安区和美乡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西安市长安区 |
西安康博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涉及污水处理厂站13座,其中:接管运营污水处理厂3座,新建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共6座,改扩建的农村污水处理站4座。污水处理厂(站)共有八种类型:100m3/d设施1座、200m3/d设施2座、300m3/d设施1座、450m3/d设施2座、500m3/d设施1座、1000m3/d设施1座、1200m3/d设施1座、1800m3/d设施1座,设计污水处理总量为6200m3/d。项目不包含入户污水收集管,****道****.1km。 |
一、施工期 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体废物以及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产生的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且施工期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应按环评中提出的要求管理,文明施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项目规模小于等于500m3/d污水处理站均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规模大于等于1000m3/d的污水处理厂,地面池体落实除臭加盖工程,臭气收集后经过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区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并加强设施养护。 2.水环境:项目100m³/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多级厌氧发酵”工艺设备,定期清掏外运,农肥利用不外排;小于等于500m³/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A²/O”工艺设备,出水满足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61/1227-2018)“表1 污染物允许排放限值”中的一级标准排放限值后排放至周边水体;大于500m³/d的污水处理厂采用“A²/O+混凝沉淀”工艺,出水满足《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8)中的“表1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A标准限值后排放至周边水体。 3.声环境:采用基础减振、设备隔声等措施,同时对项目周围进行乔、灌木结合绿化。 4.固体废物:项目为无人驻守站点,不产生生活垃圾;****城管部门统一清运;小于等于500m3/d污水处理站不设置污泥压滤装置,污泥定期清掏拉运至大于1000m3/d污水处理厂,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剩余污泥脱水处理后统一运输至本地区专业的污泥处置公司处理(陕西林山秦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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